違規向未成年人銷售菸(含電子菸),最高罰款50萬元!。

違規向未成年人銷售菸(含電子菸),最高罰款50萬元!。

目前中國吸菸人數已超過3億

但是你知道嗎?

吸菸行為越來越低齡化

中國一半以上的吸菸者

在20歲以前就開始吸菸

眾所周知

吸菸有害健康

對青少年的健康影響更大

對骨骼發育、神經系統、呼吸系統

及生殖系統均有一定影響

但是很多地方依舊

違法向未成年人售菸

某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舉報,有群眾反映區域內某電子菸銷售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

該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前往調查,經查,該店主要銷售各種口味的電子菸產品,在日常經營中,存在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的違法行為,且該店店員向消費者宣稱電子菸對身體無害

普法君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菸、酒、彩票銷售網點。

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菸、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

菸、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菸、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菸、飲酒』。

本案中,該電子菸銷售店的行為,屬於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及對其經營的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

執法人員對當事人下達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書,要求當事人提供該店向消費者所宣稱的電子菸有戒菸功效且對身體無害的科學依據證明材料,但當事人到期無法提供。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辦理中,如查證屬實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行為,將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五十九條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菸、酒、彩票銷售網點。

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菸、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

菸、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菸、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菸、飲酒。

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相關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由文化和旅遊、市場監督管理、菸草專賣、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香菸摧殘

不僅需要嚴監管

更需要商家自覺

另外

未成年人監護人也要以身作則

教育監督孩子遠離香菸

養成好習慣

在此提醒售菸點

眼前售菸會得到一些蠅頭小利

但終會付出沉重代價

得不償失

『潮安區融媒體中心』編輯部

編 審:洪燦陽

執行編輯:王曉丹

本期編輯:林思彤

來 源:廣東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