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今年1月1日起施行,明確將電子菸納入公共場所禁菸范圍。
這一規定消除了法律上的盲區和模糊地帶,有助於引導公眾正確認識電子菸,摒棄『電子菸不是菸』的念頭。
憑借宣傳噱頭,電子菸近年來成為潮玩『新貴』。
一些人在公共場所能自覺不吸香菸,卻會使用電子菸。
實驗表明,電子菸所產生的『二手菸』,會以更加隱蔽的方式危害人體健康。
實際上,將電子菸和卷菸一視同仁正被逐步明確。
從國家層面來看,2021年修訂的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電子菸等新型菸草制品參照本條例卷菸的有關規定執行』;《電子菸管理辦法》去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去年10月1日,《電子菸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實施。
隨著法律與制度不斷完善,全國多地將電子菸納入控菸范圍,這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大勢所趨。
將電子菸納入公共場所禁菸范圍,不讓公共場所禁菸管理『留白』,除了不斷完善法律與制度,還需要打出組合拳。
政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對法定禁菸場所使用電子菸行為的勸阻和控菸宣傳活動,對重點場所開展巡查勸導。
各類禁止吸菸場所要及時更新使用新版雙菸禁菸標識,勸阻吸菸人員。
吸菸者要自我強化公共場所禁吸電子菸意識,非吸菸者要敢於對公共場所使用電子菸的行為說『不』。
公共健康不容忽視。
期待各方共同努力,清除控菸死角,不對電子菸網開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