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泡《HIPPO》氣體口香糖』的微信銷售頁面顯示商品已下架
紅星新聞記者丨王語琤 藍婧 實習生丨吳亦陽
責編丨鄧旆光 編輯丨張莉
近日,科普評測自媒體『老爸評測』發佈了一則『警惕兒童電子菸』的視頻,引起廣泛關注。
該視頻曝光了一款號稱『氣體口香糖』但與電子菸十分相似的產品。
該產品吸一口就能吐出菸霧,產品外觀風格『可愛』,包裝像零食,令人擔心這是一款對未成年人有強烈吸引力的『兒童電子菸』。
與『氣體口香糖』相似,品類繁多的『奶茶杯』也悄然興起。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奶茶杯』是一種一次性電子菸產品,在鬧市中多家便利店內可售。
除了『奶茶杯』,市場上還出現了『可樂杯』『大煥彩』『調味棒』等一次性霧化器,消費者通過這些產品便可以實現將菸草口味菸彈變成其他口味。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目前,這種一次性霧化器產品還衍生了機器貓、像素小老虎、小熊等造型,有些產品的廣告或包裝上,明確標有『含尼古丁』;甚至有教師發現,『奶茶杯』已經出現在學生的手中。
專家認為,此類卡通造型、水果口味的一次性霧化產品,具備以青少年為目標受眾群體的顯著特征。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指出,中國《電子菸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菸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菸。
面對當前形式各樣的電子菸產品,應當由多個部門進行共同監督,不得在學校場所周圍進行售賣電子菸。
評測平臺曝光『氣體口香糖』
出品公司稱9月已下架,禁止未成年人使用
『老爸評測』發佈的視頻中,這款『氣體口香糖』產品,打火機大小,外殼包裝像口香糖,宣傳語稱『就是吸著玩』。
『老爸評測』技術工程師倪先生拆解了一枚『氣體口香糖』,發現裡面有電池、霧化器和某種『刺激性香味的不明液體』,結構與電子菸類似。
倪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今年6月,他們接到粉絲爆料,得知存在這樣一款產品,每個價格約40多元,便從網上購買了一批『嘿泡氣體口香糖』進行研究。
他平常沒有抽菸的習慣,打開產品吸了一口,覺得『有點沖,有點暈』。
為了確認它與電子菸是否有相同或類似的成分,倪先生把產品送往合作實驗室,用氣相質譜對『氣體口香糖』的霧化物進行全成分未知物分析,發現其中有不少成分與電子菸相近。
他們認為,這款產品本質上是一種『電子菸』。
倪先生表示,在這款『氣體口香糖』的電商平臺評論區,出現了疑似未成年人用戶的留言。
評測視頻發佈後,他們發現,不少粉絲留言稱,注意到身邊有未成年人使用『氣體口香糖』的情況。
如今,他們調查過的店鋪已下架了該產品。
紅星新聞記者看到,今年3月,『嘿泡氣體口香糖』出品方發佈廣告稱,這是一款『‘0’尼古丁品牌、氣體口香糖品類、健齒功能性的霧化器,有冰泉、玫瑰荔枝、檸檬百香果、薄荷、茉莉白桃、西瓜等6種口味』,是『為車主們研制的醒腦神器』。
產品的宣傳語為:『就是吸著玩!清新口氣,健康提神』
該品牌的微信商城店鋪中,『嘿泡氣體口香糖』購買頁面顯示商品已下架。
在現存的店鋪頁面和產品宣傳頁面中,均無『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的字樣。
11月21日,『嘿泡』品牌所屬的北京車未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該產品是一種『不含尼古丁的氣體口香糖』,主要用於清新口氣。
這款『氣體口香糖』在9月份左右已經下架,沒有渠道可以購買,也無法進貨。
下架前,這款商品在商城上需要實名制購買,禁止未成年人使用。
天眼查顯示,北京車未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8年,註冊資本1500萬元,經營范圍包括『技術開發、文化用品、汽車零配件、玩具、銷售食品』等。
而該公司2021年的經營范圍中,還包括『零售菸草』。
目前,淘寶、拼多多、閑魚平臺上,均無法通過『氣體口香糖』『霧化口香糖』『蒸汽口香糖』關鍵字搜索到類似商品。
『奶茶杯』等興起,造型可愛
記者自稱學生通過微信購買無需身份證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11月16日,南都電子菸產業觀察課題組走訪發現,一款被稱為『奶茶杯』的一次性電子菸產品在鬧市中多家便利店內可售。
除了『奶茶杯』,市場上還出現了『可樂杯』『大煥彩』『調味棒』等一次性霧化器,消費者通過這些產品便可以實現將菸草口味菸彈變成其他口味。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奶茶杯』長約10厘米,上端有吸管。
此外,一次性霧化器產品還衍生了機器貓、像素小老虎、小熊等造型。
有些產品的廣告或包裝上,明確標有『含尼古丁』。
↑網上品類繁多的『奶茶杯』
高中教師任先生《化名》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發現,『奶茶杯』已出現在學生的手中。
最近一年內,全校約2600名學生中,就有5名學生被發現持有電子菸,其中包括一名女生。
有時候,任先生會聞到一些學生身上有淡淡的水果電子菸味,但不知道他們把菸藏在哪裡。
任先生親眼從學生手裡看到過兩次『奶茶杯』,一次是在學生宿舍的枕頭下發現的,另一次是看到其他班的老師從一名學生手裡沒收的。
問及抽水果味電子菸的原因,學生們的回答有『新奇』『味道好聞』『帥』等,購買渠道大多是網上。
↑像素小老虎外觀的產品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微博、微信、抖音、小紅書等平臺,存在不少『奶茶杯』產品的售賣帖。
在有2500多名粉絲、2800多個帖子的『奶茶杯』超話裡,不少代理商在叫賣『奶茶杯』。
在一個有600多名成員的電子菸交易QQ群裡,400多名成員的用戶信息為『00後』。
代理商們的空間頁面上,展示著五花八門的『奶茶杯』產品。
價格大都比測評中提到的『氣體口香糖』貴,約50元到200元左右。
部分產品的廣告或包裝盒上印有『禁止未成年人購買及使用』字樣。
一位代理商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正品的『奶茶杯』較貴,小廠的便宜一些,二者的品質和口感會有區別。
紅星新聞記者在小紅書找到一款標價69.9元的『奶茶杯』,以顧客身份咨詢賣方。
賣方介紹,該產品容量大,能用很久,隨即發來一張圖片,詢問『你想要什麼口味?』當記者表示,自己是學生,是否能便宜一些時,賣方稱『那你不能從平臺買了』,讓記者添加其微信再購買。
記者添加賣方微信後,詢問平臺是否禁止出售,賣方發來一張交易截圖表示『可以』。
記者詢問是否需要出示身份證時,賣方說:『不用,我妹妹都抽』最後,賣方表示最低價56元可出售,『原價賣一個就掙23塊錢』
↑『機器貓』包裝盒上全是英文
紅星新聞記者通過另一名代理商購買到一款『機器貓』外觀的電子菸,購買過程中,對方也表示,不需要出示身份證。
記者收到『機器貓』後,發現其包裝盒上寫有『本產品包含成癮性化學成分尼古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生產地址在深圳,但所有內容均用英文書寫。
一打開包裝盒,就能聞到濃濃的藍莓味。
『機器貓』身上除了品牌名稱和口味,沒有其它任何標識。
青少年犯罪教研室主任皮藝軍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認為,把電子菸制成可愛的卡通外形和水果口味,明顯具有把未成年人作為目標受眾群體的意圖。
而且,此類產品隱蔽性較強,不需要火種來點燃,隨時隨地都能抽,對於青少年來說具有很強的誘惑力。
河南省人民醫院阜外心血管病醫院神經心理科原主任醫師、心理治療師馬儷認為,此類『奶茶杯』的廠家較好地掌握了青少年的心理和消費流行趨勢。
他們把青少年喜愛的奶茶、機器貓、小黃人等可愛的卡通形象、水果口味零食,與霧化產品結合起來,看起來很新奇,對青少年形成強烈的吸引力。
孩子拿到一個『奶茶杯』,可能會像拿到一個新奇的玩具一樣,和其他朋友炫耀、分享,從而在孩子中間流行起來。
國內禁止銷售水果味電子菸
廠商稱『奶茶杯』已停產或轉出口,假冒產品頻現
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今年10月1日起實行的《電子菸》《GB 41700-2022》國家標準規定,電子菸是『用於產生氣溶膠供人抽吸等的電子傳送系統』,電子菸的霧化物『不應對未成年人產生誘導性,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菸草外的其他風味』。
國家菸草專賣局發佈的『《電子菸管理辦法》和《電子菸》國家標準等有關問題解答』中提到,『鑒於水果、食品、飲料等調味電子菸和無菸堿電子菸對未成年人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標準明確規定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菸草外的其他風味,並明確要求‘霧化物應含有菸堿’,即不含菸堿的電子菸產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2021年,復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控菸研究中心發佈的《電子菸營銷及對青少年健康影響研究報告》調查結論顯示,最吸引青少年的電子菸口味為水果口味,其次為食品和飲料口味。
紅星新聞記者發現,品牌『WDG』所屬公司深圳奧森威普科技有限公司於今年8月11日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佈公告,宣佈公司已於8月1日起停止生產旗下所有水果口味及其他非國標產品。
8月到11月,該公司多次發佈『打假聲明』,稱市場上流通的『WDG奶茶杯』為假冒偽劣產品,公司並沒有復產、出貨。
11月22日,奧森威普公司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根據國家標準,該公司的水果味電子菸已經全部停產。
目前,公司官方查明打假的仿制生產商有四家,產量每天約為5000~10000隻。
對於仿品,他們很無奈,也難以掌握仿品的銷售渠道和客戶。
此前公司的產品都是線下實體店出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
紅星新聞記者以加盟商身份致電北京一家『奶茶杯』廠商。
對方表示,公司網頁上顯示的水果口味『奶茶杯』隻能銷往國外,且申請國外經銷商需要先取得完整的報關、出關手續。
為何在國內平臺上也有類似產品?對方稱,公司絕不允許在國內銷售,消費者可以直接向平臺和監管部門舉報。
菸草局工作人員稱將調查核實
律師: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
深圳市菸草局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國內廠家生產電子菸,須具備生產資質,且水果口味的電子菸隻能銷往國外,向國內市場售賣水果味電子菸是違規的。
對於記者反映的情況,菸草局工作人員稱,將開展調查核實工作,根據是否具備生產資質、向國內市場售賣水果味電子菸的數量等因素,廠家和代理商可能會受到罰款等行政處罰。
情節嚴重,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指出,那些小作坊生產出來的『奶茶杯』屬於三無產品,不符合國內市場的銷售要求。
中國《電子菸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菸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菸。
因此,帶有水果味的電子菸屬於違禁品。
從《辦法》實施的層面來看,面對當前形式各樣的電子菸產品,應當由多個部門《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等》進行共同監督。
由於青少年缺乏一定的認知和判斷能力,對電子菸應當避而遠之,否則容易沾染不良惡習,影響學業,甚至危害身心健康。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關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菸的通告》規定要求,為加強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即使電子菸產品符合生產標準,也不得在學校場所周圍進行售賣。
馬儷指出,從心理教育的角度,對於那些依賴電子菸的青少年,可以幫助他們建立生活中的意義感,引領他們形成良好的價值追求,培養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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