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濤
『福祿大彩蛋,強烈推薦!薄荷白桃青提口味全』『兔兔奶茶杯,水基油激爽潤口,奶茶般縱享絲滑』『流體暴力熊造型,抽完還能當擺件,顏值真的高』……近日,電子菸銷售市場出現了大量的『三無』電子菸產品。
這些『三無』電子菸在外包裝上和賣家的推廣語中,被稱為『一次性氣霧劑』『奶茶杯』『可樂罐』『星球杯』等,多種口味是這類商品的主要賣點。
這類『三無』電子菸以奇特造型、花樣口味,不僅吸引了大量年輕人,還吸引了不少未成年人『入圈』。
《據1月11日《法治日報》》
綜觀市面上各類打擦邊球的電子菸產品,大多披著五顏六色的包裝,有的直接制成各種卡通造型,搭配上新奇的水果口味。
很顯然,這些產品的目標客戶是青少年甚至未成年人,而這也是最令人感到焦慮和擔憂的。
無論這些產品是否含有尼古丁,它們都有可能成為孩子們的『第一口菸』。
在小夥伴們吞雲吐霧的誘惑下,難免會有更多孩子陷入其中。
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
世衛組織發佈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於2006年在中國正式生效,其中明確規定『禁止生產和銷售對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菸草制品形狀的糖果、點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實物』。
由此不難看出,無論電子菸包裝成什麼樣子,既然是以『吸菸』為賣點,就必須遠離未成年人。
這是道德的底線,也是法律的紅線。
五花八門的電子菸產品之所以瞞天過海,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因其不在食品安全法管控之列,因此不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轄范圍之內;因其不屬於菸草專賣法定義的菸草制品,因此菸草專賣局難以對其進行監督;隻有當電子菸屬於『三無』產品的時候,工商部門才能對其進行依法查處。
因為不像『菸』,『三無』電子菸往往更具有隱蔽性和欺騙性,也因此更容易誘導未成年人誤入歧途。
在加大監督檢查與處罰問責力度的同時,盡快消除相關的『監管盲區』無疑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