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記者戴小河》國家菸草專賣局和國家郵政局23日聯合發佈通告,對寄遞電子菸產品、菸彈、電子菸用菸堿等實行限量管理,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準多件寄遞。
根據通知,每件限量標準如下:菸具2個、菸彈或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6個,合計菸液容量不超過12ml。
對因技術審評、質量監督檢驗和鑒別檢測等特殊情形需超量寄遞菸具、電子菸菸彈、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菸液等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按照屬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辦理。
依法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菸交易主體之間寄遞菸具、電子菸菸彈、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菸液等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按照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