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2 月 5 日消息,據央視新聞報道,澳門特區第 13/2022 號法律《修改第 5/2011 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菸制度〉》12 月 5 日正式生效。
該法律明確,澳門特區禁止制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電子菸及供口服或鼻吸的菸草制品,包括禁止攜帶該等產品出境和入境澳門特區等。
IT之家獲悉,違法者將被處 4000 澳門元《約合人民幣 3480 元》罰款,如私人實體或菸草業違法將被科處 2 萬澳門元《約合人民幣 17398 元》至 20 萬澳門元《約合人民幣 173986 元》。
除加強立法和執法工作外,澳門特區政府也將持續加強控菸宣傳教育工作,以增強青少年拒絕使用菸草及電子菸等新興制品的能力。
《《電子菸強制性國家標準》於 10 月 1 日起實施,下架所有水果味電子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