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UN38.3空海運鑒定報告證書詳解。

電子菸主要由菸油(含尼古丁、香精、溶劑丙二醇等)、加熱系統、電源和過濾嘴四部分組成,通過加熱霧化產生具有特定氣味的氣溶膠供菸民使用。

從廣義來說,電子菸是指電子尼古丁遞送系統,包括電子菸、水菸筒、水菸筆等多種形式。

從狹義來說,電子菸單指外形與卷菸相似的便攜式電子菸。

檢測認證Amy給大家講解一下電子菸出貨需要的UN38.3認證空海運鑒定報告。

一、電子菸出貨方式識別

根據去年深航下發的關於電子菸分類識別的通知,以及電子菸部件的功能劃分,關於電子菸類產品分類識別要求:

1、裝備完整的電子菸《電池跟霧化器《菸嘴》連成整體,構成完整的電子回路》,按PI967/PI970出具運輸報告。

提供內置電芯《或電池部分》的UN38.3報告。

2、電子菸電池部分與霧化器《菸嘴》等部件拆分開,包裝在一起運輸的,按PI966/PI969出具運輸報告。

提供電池部分的UN38.3報告。

3、電子菸電池單獨運輸,按PI965/PI968出具運輸報告。

提供電池部分的UN38.3報告。

二、電子菸菸油出貨要求

首先確認是否帶菸油一起出貨:

1、不帶菸油出貨

需提供一份說明函,說明出貨時不會帶菸油一起出貨,寫清楚後,簽字蓋章即可。

2、帶菸油一起出貨

菸油和電子菸都需要分別出鑒定報告,兩份報告同時使用才能出貨

要求如下:

需提供說明函說明菸油有多少毫升?是否有尼古丁?尼古丁含量是多少?

需提供MSDS報告、樣品和包裝圖片《包裝圖片:是指出貨時正規的商業包裝圖片》

菸油中尼古丁的含量不能超過5%,否則不予出報告。

菸油瓶上或包裝盒上或附帶說明書上,須有明確的菸油及尼古丁的含量信息。